韩国的生育选择的水平提高。生育率降低但男孩偏好没有降低。而十多年后,新生儿性别比例开始正常。
虽然法律禁止堕胎,但在计生的环境下,堕胎行为还是继续。儒家思想的引入导致男女不平等的开始。女性嫁出去后,娘家认为已经不是自己的女儿,而婆家要等到生了男孩之后才承认。
生不了男孩,受责的只有女方。
第一胎的男女比例正常,第二胎的男女比例不正常。
逐渐地,韩国对男、女婴儿的看法也有改变。现代化。更多妇女接受教育和工作。由于居住在城市,以往的农业经济开始改变,不需要男的来继承土地或住近父母,相反在城市化下,男的可能会住远,而女的反而住近。而也逐渐出现适婚男女的比例失衡。
男性倾向住在外母家,因为外母对他的妻子的支持很大。父母在经济上没有再这么依赖子女了,开始着重于子女的情感联系。而且,生孩子与否逐渐觉得是一种选择,而不是人生、婚姻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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